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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示警察分局與保辦公處行文程式疑義案

漢口市政府呈行政院為據本市警察局呈請解釋分局與現民選保辦公處行文程式一案轉請核示,行政院令漢口市政府警察分局與保辦公處無隸屬關係行文應以公函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1/08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檔案文書/文書管理
  • 相關人員
    徐會之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1/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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