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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示縣政府與地方法院看守所行文程式

西康省政府呈行政院為據本省冕寧縣呈請核示縣府軍法人犯與司法人犯同禁一獄即由地方法院看守所代為管理縣府之對該所行文應如何辦理一案懇予轉請解釋示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4/26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檔案文書/文書管理
  • 相關人員
    劉文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5/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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