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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示鄉鎮衛生所對鄉鎮公所公文程式

湖南省政府呈行政院為轉請解釋鄉鎮衛生所對鄉鎮公所行文程式祈核示,衛生署函行政院秘書處函復核議湖南省政府請示鄉鎮衛生所與鄉鎮公所行文程序一案情形請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8/13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檔案文書/文書管理
  • 相關人員
    薛岳;蔣廷黻;周鍾嶽;孔祥熙;蔣中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2/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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