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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南嶽管理局職權及對轄區內鄉鎮長行文程式

湖南省政府呈行政院為確定南嶽管理局職權及對轄區內鄉鎮長行文程式請核示祗遵,行政院令湖南省政府據呈請南嶽管理局對轄區內鄉鎮長行文在主管事項範圍內准予用令其餘事項應函由縣政府轉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4/27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檔案文書/文書管理
  • 相關人員
    蔣廷黻;張厲生;薛岳;蔣中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6/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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