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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德智君等因都市計畫再訴願案

行政院秘書長函陳德智為檢還其因都市計畫事件向該院提起再訴願案之再訴願書一份請依訴願法有關規定於期限內補具資料連同代表委任書送該院,行政院秘書長函內政部有關陳德智等因都市計畫事件不服內政部訴願決定提起再訴願一案請針對再訴願理由依法答辯,行政院函內政部為檢送陳德智等因都市計畫事件提起再訴願案決定書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91/08/22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公共事務/一般訴願
  • 相關人員
    吳伯雄;連戰;廖泉裕;羅萃儒
  • 卷件結束時間
    1992/06/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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