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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稱總理為中華民國國父案

國民政府訓令奉中央執行委員會函為第一四三次常會決議尊稱總理孫中山為中華民國國父一案通令各單位遵照,湖南省政府呈請解釋總理遺囑及遺教應一律改稱國父遺囑及遺教等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4/02
  • 相關地點
    重慶;耒陽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黨務/
  • 相關人員
    林森;于右任;蔣中正;薛岳;韓斐廉;孫科;戴傳賢;居正;孔祥熙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2/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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