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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案(十二)【原卷名: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案】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行政院為慎選保甲人員以便推行地方自治實施政令法令改善兵役等,中央設計局函行政院為審定戰時經濟建設總計畫案現已脫稿正縝密復核中,內政部、糧食部等呈行政院為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地方自治、農業政策綱領及土地資金化各項決議案辦理情形檢討報告表一份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7/03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黨務/
  • 相關人員
    翁文灝;宋子文;鄭震宇;張厲生;徐堪;朱家驊;谷正綱;俞鴻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3/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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