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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案(二)【原卷名: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案】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函行政院為六全大會決議案請即邀集檢討彙送本處,行政院訓令各部會為六全大會決議案限三日內到表報院,軍事委員會辦公廳函行政院秘書處為檢討六全大會決議案辦理情形請派員出席,中央設計局函行政院為審定彙送本局配合明年度各機關工作計畫與戰後建設五年計畫案均在趕編中,僑務委員會呈行政院為六全大會決議案實施辦法交由本會擬具者均經遵辦送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2/08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黨務/
  • 相關人員
    賀國光;陳樹人;周詒春;俞鴻鈞;鄭震宇;羅良鑑;朱家驊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1/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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