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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會議案(七)【原卷名:中國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會議案】

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為政治改革案令仰遵照其應另訂實施辦法者並仰迅即擬定,財政部呈行政院為政治改革案辦理情形,甘肅省政府呈行政院為政治改革案遵辦情形,貴州省政府呈行政院為政治改革案辦理情形,外交部呈行政院為辦理政治改革方案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4/23
  • 相關地點
    山東;安徽;福建;雲南;上海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黨務/
  • 相關人員
    蔣中正;孫科;居正;戴傳賢;于右任;俞鴻鈞;王世杰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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