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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五屆十中全會會議案(十一)【原卷名:中國國民黨五屆十中全會會議案】

行政院函復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對於河南省災情救濟辦理情形暨社會部、農林部等函行政院關於救濟廣東沿海漁民並維持漁業一案辦理情形,內政部函復有關中國國民黨五屆十中全會徹底實行禁煙法令以根本滅絕鴉片毒禍案之辦理情形,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請行政院迅速擬定戰後和平原則一案暨外交部呈復相關意見等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2/23
  • 相關地點
    華盛頓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黨務/
  • 相關人員
    張鈁;梅公任;陳之邁;崔廣秀;蔣廷黻;張厲生;羅斯福;宋子文;吳國楨;蔣中正;李綺庵;谷正綱;沈鴻烈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7/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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