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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三次大會案(二十一)【原卷名: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三次會議案】

行政院函社會部、衛生部、水利部等關於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三次大會對於社會報告、衛生報告、水利報告之決議文令飭遵照辦理暨行政院呈復國民政府相關事項之辦理情形,行政院函復衛生部關於國民參政會對於衛生報告決議案之處理辦法,水利部函送行政院有關申復國民參政會對於水利報告決議文之相關意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6/27
  • 相關地點
    倫敦;紐約;上海;南京;青島;重慶;成都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司徒雷登;陳賡雅;沈之敬;甘乃光;葉道淵;何葆仁;俞飛鵬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0/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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