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大會案(二十七)【原卷名: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會議案】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請行政院轉陳辦理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大會建議採取非常措施救濟當前政治經濟危機、上海紗布廠號籲請發還敵偽劫餘紗布、迅謀改善抗戰勝利後之國家經濟財政及接收事宜、不再追徵三十四年度利得稅、從速多方設法獎勵生產提倡節約、飭地方官廳盡量減低官賣物價等案暨交通部、經濟部、農林部等函復相關事項之辦理情形,財政部呈復國民參政會建議裁併機構及汰除冗員一案辦理經過、財政部代電關於對後方抗戰有利之公用事業與生產事業介紹在外國賒購機器予以擔保並飭國家銀行盡量供給周轉資金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6/26
  • 相關地點
    北平;杭州;南京;重慶;上海;天津;青島;大連;桂林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吳望伋;蔣夢麟;宋子文;鄭震宇;谷正綱;俞鴻鈞;趙雪峯;王雲五;蔣廷黻;蔣中正;孫科;周詒春;俞大維;程義法;李芝亭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1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