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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大會案(十八)【原卷名: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會議案】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請行政院轉陳辦理有關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大會建議扶植省營電訊事業、糾正郵電紊亂維護交通、請從速撥款修復東南各公路線、華南航線應迅予恢復、加強運輸機構充實運輸工具、速撥款搶修錢塘江海塘、迅速修築綠宜公路、獎勵人民組織打撈公司打撈沈船、為國犧牲慘重之民營航業應從速實施緊急救濟、請改善甘新運糧工具以減輕民累等事暨財政部、交通部、糧食部等函復相關事項之辦理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6/21
  • 相關地點
    福州;廈門;汕頭;香港;廣州;武漢;重慶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蔣夢麟;俞大維;俞鴻鈞;李鈺;宋子文;張丹屏;王曉籟;陳其業;高文源;薛篤弼;楊一如;但懋辛;錢永銘;馬元鳳;葉道淵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1/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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