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大會案(十)【原卷名: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會議案】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請行政院轉陳辦理關於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二次大會建議立予撥發特別賑款以救琼崖災黎、遣送義民還鄉務能資送至其目的地、設立蒙旗善後救濟分署、速將收到物資分運各省實發於民、善後工作缺點甚多應分別改訂辦法、請貸巨款救濟粵災、辦理急賑以救濟湖北災黎、寬撥物資辦理滇省善後救濟、迅速制定最低工資法穩定工人收入、制定勞工保險法等事暨相關單位之函復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6/14
  • 相關地點
    上海;廣州;重慶;南京;徐州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蔣夢麟;韓漢藩;蔣廷黻;宋子文;李培炎;俞大維;徐堪;王若周;李薦廷;谷正綱;俞鴻鈞;王雲五;周詒春;黃伯度;李鑑之;薛篤弼;李永新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2/2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