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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一次大會案(二十五)【原卷名: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一次會議案】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請行政院轉陳辦理有關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一次大會建議於東南各大學增設司法組、設置非常時期民刑訴訟平雪委員會並制定非常時期訴訟覆判條例、將縣司法處改為縣法院設置專官檢察、對於人民訴訟行為施行無給制度、充實檢察經費厲行檢舉、調整政治之偏頗扞格以重法治精神、嚴懲貪汙與嚴明賞罰應徹底實行於前方部隊、請責令黨政人員已簽名從軍者應一律從軍、速設榮譽軍人教養院、劃清地方政府與軍隊權限等事暨相關單位之函復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0/05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鄭揆一;朱家驊;謝冠生;王冠英;宋子文;蔣夢麟;張之江;楊一如;李鴻文;姚廷芳;石磊;俞鴻鈞;王隱三;居正;但懋辛;范承樞;王亞明;李毓田;張厲生;王枕心;劉建緒;陳誠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8/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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