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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參政會第三屆第三次大會案(十七)【原卷名:國民參政會第三屆第三次會議案】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請行政院轉陳辦理有關國民參政會建議加強司法權之運用以厚植法治根基、保障人民身體自由速頒布保障人民自由財產辦法、提高檢察官職權、請監察院切實負責糾劾練貪汙失職等事暨糧食部、教育部、司法行政部等相關單位呈復辦理情形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11/17
  • 相關地點
    禹縣;重慶;洛陽;昆明;衡陽;桂林;柳州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王亞明;蔣中正;謝冠生;張厲生;蔣廷黻;宋子文;光昇;劉蘅靜;金志超;徐炳昶;湯恩伯;陳霆銳;王隱三;褚輔成;陳其業;張邦珍;黃炎培;徐堪;朱家驊;俞飛鵬;俞鴻鈞;谷正綱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5/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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