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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參政會第三屆第二次大會案(三)【原卷名:國民參政會第三屆第二次會議案】

行政院函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有關水利委員會代電以金沙江上游第二期改善工程奉令停辦可否將民國三十二年度國家施政方針水利部分第四款加以修正,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請行政院採擇施行關於國民參政會對民國三十二年度與財政、教育等相關之重要方針決議文,糧食部函復有關國民參政會第三屆第一次大會糧食事項之決議案辦理情形,財政部函送有關國民參政會第三屆第一次大會財政事項之決議案辦理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0/12
  • 相關地點
    重慶;華陽;貴陽;寶雞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谷錫五;蔣廷黻;張厲生;孔祥熙;徐堪;蔣中正;王世杰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4/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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