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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參政會第二屆第二次大會案(八)【原卷名:國民參政會第二屆第二次會議案】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請行政院轉陳辦理關於國民參政會第二屆第二次大會建議對於言論與研究加強積極領導修正消極限制、明令警官學校及警政訓練班招收女生、發揮青年精神以保全民族元氣、為出征抗敵人子女實施職業教育、增籌戰區教育經費及擴大戰區教育工作、各地方原有教育專產及其生息不得移作他用、改進美洲華僑教育等案,財政部奉交浙江省政府呈轉寧海縣長請示鄉鎮保學校經營之財產究歸何會管理,教育部函復建議中心學校國民學校校長應盡量改為專任案已分咨各省市政府轉飭等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2/02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沈鈞儒;蔣中正;蔣廷黻;陳儀;陳逸雲;周鍾嶽;陳希豪;陶行知;伍智梅;何應欽;陳立夫;孫佩蒼;譚贊;馬宗榮;孔祥熙;張平羣;劉百閔;王公度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8/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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