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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二、三、四屆國民參政員案(六)【原卷名:推荐二、三、四屆國民參政員案】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秘書處關於第三屆參政員任期屆滿時應照新定名額舉行改選並擴充參政員職權,行政院秘書處電江西省臨時參政會依照修正之國民參政會組織條例規定該省應出十名參政員,行政院秘書處函四川等十七省有關參政員新定名額舉行改選限三十四年一月底改選完竣及各省辦理改選,各省臨時參議會推選參政員等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9/16
  • 相關地點
    南京;上海;重慶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吳鼎昌;俞鴻鈞;馬超俊;沈鴻烈;劉建緒;張溥泉;王寵惠;吳鐵城;張厲生;蔣中正;邵力子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4/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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