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推薦二、三、四屆國民參政員案(四)【原卷名:推荐二、三、四屆國民參政員案】

國防最高委員會函行政院秘書處有關江西省參議員王枕心係現任國民參政員依法辭職一事業經中央第三十次常會核准,參政會組織條例第十六條明文規定現任官吏不得當選為國民參政會參政員,行政院秘書處電江西省政府有關第四屆參政員王又庸已准辭東北行營民政處長一職可保留其參政員缺,國民政府訓令為國防最高委員會通過國民參政會本屆參政員任期延長六個月及依例補選缺額辦法,寧夏、廣東等各省參議員補選事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4/18
  • 相關地點
    重慶;南昌;武昌;合肥;濟南;瀋陽;杭州;福州;南京;開封;廣州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王陵基;孫連仲;劉茂恩;姚廷芳;王錫庚;黃文中;李中襄;胡運鴻;宋子文;萬耀煌;劉叔模;馬鴻逵;強斌;何思源;羅卓英;彭濟羣;吳煥章;黃旭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1/16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