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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參政會駐會委員會案(三)【原卷名:國民參政會駐會委員會案】

行政院秘書處函送國防部、司法行政部、善後救濟總署等各單位關於國民參政會駐會委員會之建議案內含建議對編餘官兵迅予工作、急賑綏遠魯省災民、救濟蘇北皖北逃亡難民、改善南京市政衛生設施、疏濬秦淮河案、改善運煤辦法等事暨各單位查照轉陳與辦理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6/21
  • 相關地點
    瀋陽;青島;濟南;南京;上海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中央民意代表/國民參政會
  • 相關人員
    薛明劍;朱家驊;蔣夢麟;谷正綱;馬超俊;吳國楨;徐堪;王雲五;蔣廷黻;宋子文;俞鴻鈞;尹述賢;范予遂;薛篤弼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3/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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