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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印總理遺教暨總裁言論案(二)【原卷名:徵印總理遺教暨總裁言論案】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宣傳部函行政院准函送主計處認印總理遺教等印費一千五百元及收據認印簿等到部除填收據交繳款人帶回外函復查照轉知,經濟部呈行政院奉發認印總理遺教及總裁言論集印費收據無法分轉請轉送中央宣傳部准予分別另掣,行政院非常時期服務團委員會呈行政院呈送各隊認印總理遺教總裁言論印款簿據祈核送,僑務委員會呈行政院為呈送本會認印總理遺教暨總裁言論印費敬祈核轉,經濟部呈行政院轉繳所屬江西農村服務區管理處續行認印總理遺教暨總裁言論集印費請核轉並掣給收據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10/20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總綱/首長言行
  • 相關人員
    葉楚傖;潘公展;董顯光;孔祥熙;翁文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10/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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