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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史稿案(二)【原卷名:清代史稿案】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為清史稿二部以便檢討糾正,行政院秘書處函各大學校各圖書館為派本院參議吳宗慈檢校清史稿如有調查材料借閱圖書請予接待,上海書報合作社呈行政院為印行清史列傳彙送原稿請核示,行政院秘書處函內政部為中華書局呈送清史列傳一書請審查案,上海市政府呈行政院為清史列傳書名問題解釋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12/14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總類/總綱/法令規章
  • 相關人員
    魏懷;褚民誼;汪兆銘;王世杰;甘乃光;譚天;吳鐵城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04/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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