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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邦初案(二十一)【原卷名:毛邦初等失職抗命及調查處理】

董顯光呈總統有關李惟果先後共向毛借支美金六萬五千元已歸還三萬五千元現無力清償可否免繳還餘款一事由府內秘書長函請外交部辦理,葉公超函詢府內秘書長有關總統准予李惟果免繳前向毛借支餘款案似可交由毛案專案小組核議具報,葉公超函秘書長有關向維萱二次來函要求面談一事並檢送其中英來函及董顯光中譯復函,行政院呈總統為外交部請撥駐美使館四十六年度辦理毛案費用及向維萱案保證金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總統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57/11/21
  • 全宗號
    011
  • 全宗系列
    總統府/專案/毛邦初/
  • 相關人員
    蔣中正;查良鑑;俞國華;俞大維;張羣;俞鴻鈞;俞永安;左琦貞;黃錦春;黃仁泉;章止戈;戴戈爾;黃少谷;陳誠;嚴敦炯;葉梅生;沈昌煥;嚴家淦;魏道明;李宗仁;周書楷;孫運璿;馬紀壯;丁大衛
  • 卷件結束時間
    1984/01/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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