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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電業部函件Letters of National Resources Commission

資源委員會購料室電告{#陳良輔#}NRC Order 517號電業部分器材規範內第十九項至二十六項所列者係該室材料備撥各廠礦應用並請在財政部在美貸款分配該室之所餘料款四十五萬二千元內支付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6/13
  • 相關地點
    美國-紐約;香港;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駐美單位/貿易/
  • 相關人員
    陳良輔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2/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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