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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法案訓練案─一般函件Lend-Lease Training-General

{#王守競#}電{#翁文灝#}租借法案實習人員第一批到每共兩百二十四人業已分赴廠礦實習第二批聞已由印度啟程九月初可抵美實習廠礦亦在接洽中,{#時昭涵#}函{#惲震#}訓練組經管租借法案六月一批工礦部分實習人員包括{#林國璋#}{#董瑞麟#}{#楊勤策#}等先行回國化工組{#陸家振#}於六月二十一日回國奉准延長留美者一百一十人拒回國者三人茲特檢奉留下人員名單一份,{#王雲五#}電惲震時昭涵租借法案赴美實習人員依照規定實習期滿一年即行返國現戰事已告勝利結束該案實習人員得以請求延展期限惟該項請求以原保送之廠礦為限個人請求一律不准延展並附租借法案工礦部分赴美實習人員請求展限回國繼續留美實習辦法四項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12/14
  • 相關地點
    南京;美國-華盛頓;重慶;美國-紐約;山東-青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駐美單位/訓練/
  • 相關人員
    袁桓猷;陳良輔;何葆善;劉公誠;劉嘉樹;吳景微;孫增在;屠楷;張仁家;張保全;張嘉生;張燕剛;張西林;張開柱;彭泓;朱坦;朱樹恭;林致德;楊鐵雲;江善讓;沈彬康;游恩溥;湯兆裕;王翊亭;盧榮澤;程克仁;章用中;葉克恭;蔣君實;蘇鈍;謝銘怡;郭炳瑜;陳仰三;陳鐵生;陶克原;陸家振;陸福臻;雷天壯;龍惠溪;王守競;翁文灝;時昭涵;惲震;林國璋;董瑞麟;楊勤策;王雲五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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