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加發展公司Sino-Canadian Development Company

駐美技術團{#孫拯#}函中加發展公司總裁{#Henry Barden#}關於{#皮爾斯#}來資源委員會襄助每個月薪津應為其在加拿大總公司月薪之一點五倍計一千五百元加幣另三百元加幣為其在外旅費雜費開支而皮爾斯同意將每月薪津回贈該會此案該會已表贊同並訂於一九四六年元月起實行,{#惲震#}函皮爾斯關於加拿大自動電氣公司同意在其Erockville工廠為資源委員會訓練若干技術人員現電業工程師{#L. T. Chang#}及化學工程師{#陸崇真#}可赴該廠作二至三個月之實習並該二員現正在自動電氣公司芝加哥分廠進行參訪計於八月上旬即可轉往加拿大請轉知{#R. G. Cavell#}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8/29
  • 相關地點
    加拿大-多倫多;美國-紐約;美國-舊金山;美國-芝加哥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駐美單位/技術/
  • 相關人員
    孫拯;Henry Barden;皮爾斯;惲震;L. T. Chang;陸崇真;R. G. Cavell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2/19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