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長江三峽水利開發計畫(三)

資源委員會電請駐美代表辦事處即在電業管理處存美週轉金內提出八萬元另行存儲為支付參加三峽工作中國人員三十五年度生活費及來往旅費之用,資源委員會電全國水力發電工程總處等經查{#吳匡#}一員係由民生公司保送實習依照規定由保送機關支給薪津者不再發給生活費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3/31
  • 相關地點
    美國-休士頓;美國-波士頓;美國-紐奧爾良;美國-華盛頓;南京;湖北-大冶;四川-巴縣;湖北-武昌;美國-紐約;重慶;美國-丹佛;上海;天津;江蘇-江都;湖北-鍾?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駐美單位/業務/
  • 相關人員
    陳良輔;何家濂;俞世煜;吳中偉;曹秉權;李新民;李翰如;李連城;杜鎮福;楊績昭;楊賢溢;王祖烈;蔣彭年;趙鍾靈;馮鍾豫;吳匡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5/26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