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國大使館與資源委員會來往函件(二)Letters between Chinese Em

駐美代表辦事處{#惲震#}{#歐陽藻#}電華盛頓駐美大使館因該館通知嗣後官員護照有效期間延長須先經外交部核准該館方能照辦而該處承辦經濟部派美實習人員訓練事宜租借法案併入三十二年度公費派美實習人員現已抵美者有四十三人實習期限訂為一年各員抵美移民局只准居留半年現各員簽證期限即將屆滿必須代為辦理延長手續照移民局規定護照有效期間應超出簽證有效期限兩個月為照新規定已造具該案已到美人員名單送請經濟部咨外交部轉該館外擬請該館惠允憑該處函請即將各該員護照有效期限延長至實際滿一年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7/13
  • 相關地點
    美國-紐約;美國-華盛頓;美國-邁阿密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駐美單位/總務/
  • 相關人員
    E. H. Chow;T. Y. Su;李繼陞;T. L. Tsui;夏勤鐸;王世鉞;翁之達;惲震;歐陽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8/0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