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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廠計畫Electric Power

資源委員會電業處函駐美代表辦事處總代表{#惲震#}依據東北電力局之建議工程師合約為一年薪津旅費最多為美金八千另系統工程師除須有新220KV網路傳輸設計之工作經驗外並具有操作調度訓練工程師之資格附湖南湘潭三萬瓩水力發電所基層負載計畫及湖南省中央電力計畫圖,台灣電力系統重建完整之五萬三千瓩天連水力計畫及台灣電力系統圖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2/28
  • 相關地點
    南京;美國-紐約;湖南-湘潭;高雄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駐美單位/總務/
  • 相關人員
    C.H.Chen;Lev Guirkin;Paul J.Raver;陳良輔;翁文灝;陳皓民;W.S.Finlay;惲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2/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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