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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信函(二)National Resources Commission

資源委員會令發{#陳良輔#}近據美租界法案購料案內中央無線電器材廠呈以半年來國際局勢改觀運輸情形大變原送購料規範內若干器材已難購運故重編購料新規範酌辦,資源委員會電{#陳良輔#}前寄NRC114、115兩號規範均應在第四次美貸款八百萬內開支並洽世界公司購辦,資源委員會令發{#陳良輔#}為便於辦理在美購料事宜特設購料室紐約辦事處派定陳良輔為主任{#盧祖詒#}為副主任暨檢發該處組織章程一份資源及陳盧二員具報辦事處成立日期地點英文名稱,{#翁文灝#}{#錢昌照#}函{#陳良輔#}請予指示照料{#孫運璿#}到美國後之實習地點等事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7/16
  • 相關地點
    昆明;紐約;倫敦;重慶;開羅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駐美單位/總務/
  • 相關人員
    任國常;吳蘊初;夏憲講;尹仲容;杜殿英;盧祖詒;蔣廷黻;袁桓猷;張光斗;顧惟鈞;李彭齡;潘福瑩;蔡同璵;陳鵬;龔祖德;湯明奇;陳良輔;翁文灝;錢昌照;孫運璿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2/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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