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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貸款案(二)

材料供應事務所電呈關於物資供應局發放加拿大貸款項下之精密磨床五部已分配中央電工廠二部中央造船公司廠三部惟據造船公司稱該公司僅申請一部現其餘兩部未悉改配何單位至該項器材已呈院追加預算可否查照見復經函覆該案現改為中船公司一部中央機器廠二部通用一部其餘一部請另設法分配又加貸案內所購磨光機業有五架運抵上海亟待項物資供應局繳款提料為此項磨光機原共十六架現僅運到五架故究應如何分配並請會商機械組決定且通知領用機關速籌撥應付物資局料價及手續費過所以便待辦發放手續,駐加代表辦事處呈送加貸購料案內清單及裝載Riuelside輪及Rockside輪器材清單各一份,資源委員會電駐加代表辦事處關於利用加貸二五○○萬美元項下餘款一節業已提請業務會議討論經指示因所附剩餘物資資料單中會所需要者甚少故不擬利用該項餘款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4/26
  • 相關地點
    上海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綜合/
  • 相關人員
    沈嘉英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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