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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電廠用煤按八月一日煤價計算等案

青島電廠{#徐一貫#}電{#陳中熙#}詢燃管會將撤銷其業務由何處負責及該會通知燃煤加價百分之五十而該廠電價已定不能半途調整請代洽免加,南昌水電廠請撥款七百億購煤備新任九月一日以後用煤俾免斷煤,行政院決定煙煤限價及交通公用事業售價原則令飭屬遵辦,工商部上海區燃料管理委員會電請轉知青島電廠按八月十六日調整價補付八月份下半月煤價及資委會覆請仍按八月一日價格計算以維事業而符院令,{#孫越崎#}電{#陸子冬#}{#婁良海#}青島電廠用煤將罄請先撥開灤存塘沽煤一萬噸運青濟急並請設法按期籌運,徐一貫電陳中熙並轉呈大會該廠維持發電已共借煤五千二百噸第一船煤今由塘到青請釋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7/24
  • 相關地點
    上海;青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調節
  • 相關人員
    王崇植;鮑國寶;翁文灝;朱有騫;徐一貫;陳中熙;孫越崎;陸子冬;婁良海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2/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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