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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辦事處三十七年度二月份各單位需煤量案

台灣碱業有限公司台北辦事處電台灣辦事處為該公司各廠二月份用煤經分配決定為一千二百噸另需焦炭四百噸檢附分配明細表送請查照轉知石炭調整委員會如數配運,台灣辦事處電各單位為九月份煤斤總量已經石炭調整委員會決定配撥數量紀茲編製各單位應繳煤款與運費估計表請查照並請將各單位逕洽以便進行及台灣碱業有限公司台北辦事處電台灣辦事處該公司二月份應預繳煤價與運費已全數繳足請查照,台灣辦事處電各單位請速洽石炭調整委員會照付二月份煤斤價款與運費及中國石油有限公司台北營業所電復高雄煉油廠與嘉義溶劑廠二月份煤斤價款與運費已經該所代為付訖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1/27
  • 相關地點
    臺北;臺灣-嘉義;臺灣-高雄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調節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2/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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