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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煉銅廠請價讓器材案

昆明煉銅廠廠長{#阮鴻儀#}為中國電力製鋼廠股份有限公司於三十年租借一座電動機因該公司自購之電機業經運到現已無續租之必要並已將該電動機收回呈請備查,昆明煉銅廠為擬向宜賓電廠價購發電機價款為三十萬元俾便運輸電請保留宜賓電機總價之一百餘萬元並迅賜匯寄經指示借款准予照辦現已將該廠三十二年度經費預算餘額悉數代撥並另借乙種流動金共為三十萬元業已交由中國銀行匯付宜賓電廠內扣匯費並請補具經費領款書及流動金借據呈會,昆明煉銅廠工程師代理廠長職務{#施家福#}因需用炭精電極茲聞電化冶煉廠向美購到甚多現已運達昆明擬請轉飭該廠撥讓濟急經電化冶煉廠呈報已函復昆明煉銅廠就近向運務處昆明辦事處洽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4/15
  • 相關地點
    雲南-昆明;四川-宜賓;貴州-貴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調節
  • 相關人員
    張桂耕;翁文灝;錢昌照;趙松渲;孫景華;鮑國寶;阮鴻儀;施家福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2/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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