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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新洋灰公司請將木漿改給天津造紙廠承造紙袋案

資源委員會平津辦事處為啟新洋灰公司據稱該公司包裝水泥用蔴袋紙袋因蔴料輸入限額甚少市面蔴袋日見缺乏而所訂外洋紙袋又將用罄進口不易茲向天津紙漿造紙廠訂製紙袋該廠答以苦無原料聞擬給瀋陽紙漿廠之木漿二百噸因時局關係未能運往可否移撥該廠又另有木紙漿一千噸已允撥給台灣造紙廠可否改撥一部分撥給該廠經指示准將瀋陽紙漿廠之木漿移撥津廠惟此項合作應由津遼兩廠直接洽商由啟新洋灰公司滲入殊有未合令查明情形具報及平津辦事處呈復啟新公司係因紙袋缺乏為解決本身需要故逕函洽請增撥該項原料與天津造紙公司無關並已轉知津遼兩造紙公司遵照合作辦法辦理嚴台糾正注意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1/29
  • 相關地點
    上海;臺灣;天津;遼寧-瀋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調節
  • 相關人員
    馬師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2/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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