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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電廠工程處購發電機案

蘭州電廠理事會呈該會天水電廠工程處所需發電設備經該處主任{#孫運璿#}各處選購已以國幣八八○○○之價格購得廣西八步大容礦業公司之柴油原動機一座至所需發電機經商得漢中電廠同意已以國幣四五○○○購得該廠一三五千伏安發電機一座現附柴油原動機購機合同及漢中電廠一三五千伏安發電機機件名稱清單各一份經指示准予照購,天水電廠電呈該廠柴油祇可維持至三十五年三月底擬請江水輪機專車運還之零件及彎管法蘭箍等先行運秦且於必要時暫將柴油發電機移往配裝以節燃料又機油告罄當地已無從搜購擬請核撥二○○加侖,漢中電廠為天水電廠函請撥讓該廠保管褒城酒精廠器材一事電呈現因該廠已決定移交新省府故是否仍可撥讓經電覆應准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2/19
  • 相關地點
    甘肅-天水;湖北-漢口;甘肅-蘭州;四川-褒城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調節
  • 相關人員
    惲震;黃長謙;孫運璿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1/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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