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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煤礦公司請歸還手搖鑽機及採金局歸還牽引機案

湘潭煤礦公司為湘黔金礦局沅桃區採金處借用手搖鑽機使用為時已久迭經函請迅予交還迄今歷時已久仍未交還故再行函請經濟部採金局迅飭將該鑽機運交重慶點收應用指示該鑽機前於湘省戰事緊張時已由本會湘黔金礦局搶運至晃縣交汞業管理處暫為保存現該局處經費困難無法轉運可否由該公司派員前往汞業管理處洽提並將出發日期先行函告本會以便轉知該處,經濟部為沅桃採金局前向農林部金水農場租用牽引機現以此機器未使用請該局歸還以清手續又因該場負有中國農民銀行債務亟待清償此項農具應變價作抵乃訓令資源委源會遵照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3/31
  • 相關地點
    湖南-晃縣;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調節
  • 相關人員
    孫越崎;翁文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1/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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