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央銀行廢卷交臺灣暨天津兩紙業公司

財政部資源委員會會呈行政院請飭將中央銀行法幣及流通券悉交臺灣暨天津兩紙業公司作製紙原料,輸出入管理委員會電請檢還原發第六季十萬美元木漿配額通知書俟廢券噸數確定後再行核給不敷部份之外匯經資委會覆陳該項廢鈔一時不能利用之理由請仍維原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9/25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材料管理
  • 相關人員
    孫越崎;翁文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24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