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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金礦公司董事會請派員駐管財產等案

國安金礦公司董事會呈報遵令保管國安公司財產情形並請派員駐管以專責成經復貴公司所餘材料可即就地變賣以資結束並將變賣價款連同現有存款一併滙繳來會又國安金礦公司董事會遵將公司剩餘材料變價款連同原有存款一併滙繳鈞會祈察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1/14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材料管理
  • 相關人員
    楊國勁;陳松先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1/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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