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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電力局租料制電燈電熱材料出讓辦法等案

東北電力局呈報偽滿電業時期為推廣營業曾由偽滿電予以備料裝置並租予用戶使用惟自三十三年該項辦法停止後各分支機構各自為政現為便利統一管理擬將該項租料設備全部照市值折價讓售另附租料制電燈電熱材料出讓辦法與用戶自願價購前租電燈電熱設備書,東北電力局前為處理不用與殘廢器材曾制訂不用及殘廢器材出售規則現有五十加侖鐵桶等殘廢器材已按規則開標出售並陸續提清,東北電力局呈報依據不用及殘廢器材出售規則將前舊存燒毀不用之交流發電機和抵抗調整器等出售予太陽煙草股份有限公司並附該項合同呈及該項合同已轉送審計部查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6/16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材料管理
  • 相關人員
    孫越崎;翁文灝;郭克悌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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