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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煤案

經濟部為行政院電請轉飭湘江等礦速運將第一批應交機煤數量限期請付一案令飭應即督飭各該礦切實按照指定收款交煤數量趕速撥交勿任由各礦與各路局互爭理由影響軍運至應配粵漢鐵路之機煤一萬噸何時可撥交請迅即查明電復,交通部電關於各路急需軍運機煤二萬噸案內第二批支配浙贛路西煤三○四○噸現以浙贛路全線淪陷而湘黔路軍運繁劇需煤孔急擬請礦業總局即以應援贛西煤款改撥觀音灘或合山煤礦以應湘桂黔路急需,南嶺煤礦有限公司電呈該礦煤斤山價自三十八年五月份起因政府以適應軍需硬性規定軍煤山價暫定為每噸銀元十元各礦雖知不敷成本仍在減產減薪情況下勉力交煤惟現為維持員工最低生活及各礦生產以便繼續供應軍需起見擬請至少每噸出價銀元十五元加百分之四五為銀元二十一元以資生產並附與湘南煤礦商談協議煤價談話紀錄一份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9/07/28
  • 相關地點
    廣州;江西-萍鄉;湖南-長沙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採購徵詢
  • 相關人員
    劉航琛;白崇禧;倫廣榆;唐宇縱;李鳴龢;杜昭麟;洪紳;田策衛;譚其飛;黃品璣;桂永清;羅貫一;黃一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10/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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