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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電廠購買機料案

廣州電廠呈報該廠西村發電所原有之一萬五千千瓦汽輪發電機在抗戰期間遭受敵偽摧殘損壞但為供應廣州用電遂派發電課長兼西村發電所主任{#樓欽忠#}赴美向瑞士卜郎比廠訂製透平發電機另附赴美購配一萬五千千瓦發電設備計畫書與訂購合同,資源委員會為廣州電廠電氣器材缺乏函請聯合勤務總司令部轉第二十三補給庫價讓其庫存之銅線與廣州電廠但遭聯勤總部拒絕,資源委員會駐美辦事處{#陳良輔#}等電詢洽購西屋電機之合同是否即可由該處簽訂另該合同第一貸款以昆湖電廠外匯撥付外請向中央銀行洽妥按期清償需付之貸款等,上海聯合辦事處報告書呈報國外購料NRCEA-39與NRCEA-51案所需外匯前准廣州電廠向中國銀行全部結妥惟因中央銀行疏忽致應結百分之二十五現款尚未克結故暫先行全部結L/C而俟該行核准結百分之二十五現款後再行通知中國銀行改憑Clean Drafts付款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12
  • 相關地點
    美國-紐約;廣州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採購徵詢
  • 相關人員
    樓欽忠;錢昌照;鮑國寶;葉家垣;袁丕烈;陳良輔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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