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資源委員會函中央信託局在港購料結清案

經濟部令據中央信託局稱為積極整理港訂舊案請迅將全部未交貨或尚未交清各合同抄副寄局以憑辦理惟資源委員會在港託購料案不多僅汽油柴油與購償第五軍卡車等數項且大致貨已交清及俟查明未清料案再函告中央信託局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0/16
  • 相關地點
    香港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採購徵詢
  • 相關人員
    翁文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0/24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