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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供應事務所呈卡車價款案

材料供應事務所呈報自四月份起至七月底止續撥第一區特種礦業管理處金屬礦業管理處等單位領用卡車計三十一輛共收八十六億元除代資源委員會撥付中央信託局敵偽產業清理處福特小轎車價款又扣除大會總務處往來帳欠款及抵解攝影設備及代提玻璃水泥運雜費並簽開南京交通銀行支票填具收支表一份繳款書又電呈尚有卡車九輛已經修竣五輛其餘四輛損壞較重盡量裝配中並已向台灣碱業公司洽售已修妥之二輛經指示所扣代墊小轎車價款核對相符列帳而扣抵攝影設備玻璃水泥關運什費單據迄未送會請即檢報以憑核對而扣抵總務處結欠款項請即開具詳細帳單報會備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8/17
  • 相關地點
    上海;南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運輸/車費
  • 相關人員
    孫越崎;蔣易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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