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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良煤礦公司購車提運及付款方式

明良煤礦公司呈復向新通貿易公司訂購雪佛蘭卡車四輛約訂在香港交貨以該地情勢發生變動原須付清款項方能提貨嗣以待用其亟經商准售主先行提運仰光並委託運務處駐仰光代表室代為接收內運最近即可駛抵昆明至尚未付清款擬請改結緬幣經函轉外匯管理委員會第一處函復通知書應准由中央銀行總行指定銀行按照掛牌價格如數結匯交昆明中央信託局核明代付具報備查,資源委員會函戰時生產局暨呈經濟部為明良煤礦公司亟需增加煤運供應各方切需吉普車十輛應用經轉准該局美顧問在昆明視察復稱該區並無缺煤現象且吉普車不適於拖煤而應多用獸力並利用現有機車加強鐵路支線運輸經電達該公司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2/05
  • 相關地點
    緬甸-仰光;重慶;香港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運輸/車費
  • 相關人員
    吳兆洪;孔祥熙;王德滋;翁文灝;袁丕濟;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8/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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