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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買火損器材及駐美代表辦事處其他器材運輸損失賠款案

駐美代表辦事處呈為前駐印西區代表辦事處匯存該處孟買火損材賠款及經代續收其他器材運輸損失賠款擬即分別歸還中央無線電器材廠等各物主機關以資結案至華亭電瓷廠錫業管理處江西分處兩單位組織已變更款項如何歸還請核示茲呈送印處原編孟買火損案賠款總表影本及該處經收賠款清表等,中央電工哭材廠因該廠在美末期實習人員回國費用及遵令陸續返國需付旅費與生活費電請賜轉令紐約辦事處撥還孟買火損器材賠款以資濟用經電覆查所屬該廠部份業經電駐美辦事處如數撥還仰逕洽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4/01
  • 相關地點
    美國-紐約;南京;印度-孟買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保險業務
  • 相關人員
    許聲潮;陳良輔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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