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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辦事處處理臺灣上海匯款情形

台灣辦事處函{#吳兆洪#}為在台各單位時因須在上海購運材料對於國幣需要甚殷如將大會匯台款項重由台灣銀行折合國幣匯滬不僅匯率上蒙受損失且易延誤乃擬請大會能於每次撥款前電詢有關單位需用國幣數額酌予留存京滬備用請查照惠予辦理得復所請自當照辦關於各單位需用國幣匯兌接洽當囑保險事務所協助請譽照,資源委員會飭保險事務所關於台法幣劃撥業務員為便利會屬台灣各單位而設故應以會署這單位為限不得與外單位其他任何機構劃撥避免引起金融機關之務外令仰知照,台灣辦事處為省方通令各行停止由滬匯款來台致該會各事業在滬銷售產品等款項無法匯回影響業務至鉅請電商各省府對於該會事業由滬匯台款項特予便利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1/22
  • 相關地點
    上海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外匯
  • 相關人員
    楊清;孫越崎;錢昌照;吳兆洪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2/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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