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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供應事務所接運物資申請外匯

資源委員會存於行政院物資供應局之現購器材由材料供應事務所接洽辦理自印運滬共約二百二十六點七噸需付接運費印度部分計需印幣八萬餘盾請一次申請印幣外匯九萬盾經呈行政院核定以存印物資接運費由各機關繳付物資供應局後仍由該局繳還國庫上項接運費印幣九萬盾准照牌價折合國幣繳付中央銀行轉帳劃抵,材料供應事務所電請資源委員會在三十七年下半年度外匯配額中配撥該所美金一萬元專為會屬各單位購辦急要材料之用經核准在三十六年度急需器材外匯案內台灣水泥公司未結外匯美金餘額項下如數代為保留由該所按照規定填具輸入申請書檢附報價單等件呈會核轉洽辦輸入結匯手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2/31
  • 相關地點
    上海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外匯
  • 相關人員
    吳兆洪;季樹農;孫越崎;戴世英;蔣中正;蔣易均;錢昌照;宋子文;李彭齡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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