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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務處結匯外幣各項經費

運務處駐印新德里定疆與克拉齊代表處三十一年十月至十二月經費印幣六萬盾及三十二年七月至九月份經費印幣四萬五千盾等均經結購匯交中央信託局印度辦事處核付並由運務處駐渝代表{#李家騏#}就近如數洽付手續費,資源委員會材料處處長{#蔣易均#}呈報中央無線電器材廠前曾派副工程師{#鄭鈞#}前往加爾各答協助運務處駐印代表{#夏憲講#}辦理採購事宜並經准在該處駐印代表處經費核定數外自三十二年二月份起列增一千羅比作為該員在印費用惟現擬另派助理工程師{#黃子長#}往印接替鄭鈞請准仍照原案增列經費,運務處呈請准撥結購週轉金二萬盾以俾駐印度卡拉齊代表處自購器材所需經費另駐印三代表處員額現有十人及依規定卡拉齊代表處尚可再行補充司事一人並已飭夏憲講統籌支配遴員,中央信託局信託處函稱外匯管理委員會核准貴會對英蘇易貨礦產所需運銷費用週轉金業由該局印度辦事處退匯收入中央銀行業務局帳戶並按照原兌換率折退國幣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0/01
  • 相關地點
    貴州-貴陽;重慶;緬甸-仰光;印度-克拉齊;印度-定疆;印度-新德里;印度-加爾各答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外匯
  • 相關人員
    歐陽藻;孫乃騄;莫衡;孔祥熙;翁文灝;錢昌照;王錫珍;芮使幹;李家騏;蔣易均;鄭鈞;夏憲講;黃子長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10/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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